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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收(退)费制度

学校收、退费制度
为了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规范学校的办学行为,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收费制度
一、学校按照教育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核准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进行收费,并使用统一印制的专用票据。该票据作学校收费和退费的凭证依据。
二、学校举办学习期限在一年以内(不含一年)的,可按学习期限收取学费、杂费(含住宿费、以下同);举办学习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应按学期或学年收取学费、杂费。学校不得跨学年度提前收费。
第二章  退费制度
一、学生入学后因故要求退学退费的,须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阐明理由并出具有关退费材料和凭证。
二、学校办理退费,按以下执行:
1、若因校方的原因造成学生无法完成学习计划的情况,学生要求退费,学校须予以退还剩余的费用,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学生所缴纳费用 - 己消费的费用=剩余学费(如果报名缴费时学校给予了优惠,退费时按原价计算)。
2、学校开课前,学生因不可抗拒的理由,如重大疾病、意外伤亡、家庭特殊困难等正当理由提出退费申请,而向学校提出退费申请的,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学生所缴纳费用 - 己消费的费用=学生所得退款。
3、学校开课后,学生因不可抗拒的理由,如重大疾病、意外伤亡、家庭特殊困难等正当理由提出退费申请,而向学校提出退费申请的,具体计算方式如下:学生所缴纳费用 - 己消费的费用=学生所得退款。
4、学校在校期间因个人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等原因而无法继续上课,申请退费的情况,则一律不予以退还。
三、退费具体流程如下:
1、班主任、校区负责人沟通:了解到学生有退费意向时,班主任及校区负责人第一时间与家长沟通,了解原因,及时处理,解决问题。如果家长坚持退费,则按照退费流程进行。
2、家长提出申请,填写退费申请表,并交来当时的收费凭证。
3、班主任核实情况,并在退款申请表上签字确认。
4、财务部核对金额,校长、总经理、董事长签字批准。
5、出纳依据手续齐全的付款申请表退费给家长。(以上流程十五个工作日完成)。
 
 萍乡市安源区乐源学校
2018年7月